(一)「語文教材徵選」

  1. 本項活動共計10類組,各名次獎勵如下:
    第1名(10類組/各1件): 每件20,000元, 每人另可獲得教育部團體獎狀乙面。
    第2名(10類組/各1件): 每件10,000元, 每人另可獲得教育部團體獎狀乙面。
    第3名(10類組/各1件): 每件 7,000元, 每人另可獲得教育部團體獎狀乙面。
    佳 作(10類組/各5件): 每件 5,000元, 每人另可獲得教育部團體獎狀乙面。
  2. 預計共80件得獎作品,總獎額62萬元。各組得獎隊數得視實際情況做彈性調整,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,然以不超過總獎額為限。
  3. 獎額由承辦單位一律均分予各得獎團隊成員,並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(獎額含稅),若有金額無法整除情況,由承辦單位微調分配;各隊成員若不均分獎額,或須轉讓,請於領獎後自行協議處理;獎勵名單以報名資料為準,因故要求異動名單概不受理。
  4. 各得獎團隊領獎前,必須提供「參賽心得」及再次簽署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,於期限內將所有資料一同放入信封內,並註明「團隊編號」於信封左上角,以掛號郵寄至407臺中市東海郵政5-889號信箱,東海大學,教育部98年「全國校園國語文線上閱讀活動」收
    郵寄資料必須包含:
    (1) 參賽心得
    (2) 著作授權同意書
  5. 得獎團隊宜全員出席頒獎典禮,並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1.身分證 2.教師證或學生證)完成領獎相關程序;未於頒獎當日領獎者,應於頒獎典禮次日起20日內配合承辦單位領取完畢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6. 得獎團隊領取獎勵後,不得再以相同作品或近似作品進行營利行為。

(二)「線上閱讀」

  1. 本項活動共計3組,各名次獎勵如下:

    狀元獎(3組/各10名):每名2,500元
    榜眼獎(3組/各20名):每名1,000元
    探花獎(3組/各30名):每名  500元

  2. 預計共180名得獎者,總獎額18萬元。

(三)文采之都

依各縣市積分高低擇優頒發獎座予至多前5名縣市,以茲鼓勵。

(四)主辦單位僅提供上述獎勵予活動得獎者,其餘活動過程由其他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斟酌獎勵事宜。